耻感伦理与大学生耻感教育讨论 【摘要】长期以来,高校将德育设为最高教育标准,耻感作为一种伦理底线是维系人之所以为人的基础性伦理道德
耻感教育应该是大学生德育内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当下耻感教育在德育体系中的缺失与界定模糊势必会导致大学生德育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本文从伦理性质和道德性质两个角度对耻感的内涵和性质进行了探讨,并针对大学耻感教育的现存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改进的主要着力点
【关键词】耻感耻感伦理耻感教育 一、耻感的内涵 关于什么是耻,国外很多学者都做出过论述
亚当•斯密认为:“一个敢在世人面前自曝其短的人,他得到的是耻辱,而不是人们的原谅和怜悯
”[1]因此,一个人最大的耻辱莫过于必须将我们的窘迫展露在世人面前
同时他认为,一个人的行为破坏了社会普遍认同和接受的原则,也是可耻的
“假如一个人的行为破坏了所有受人欢迎的原则……只要他站在公正的旁观者的角度回顾自己的行为……就会感到无地自容
”[1]罗尔斯认为,羞耻产生的直接原因是个体自尊受到损害或损失
他指出:“羞耻是某人经受了对手对他的自尊的一种损害或对于他自尊的一次打击时所产生的那种情感
”[2]“当一个人把他的生活计划都需要并内在鼓舞的那些德性估价成他的优点的时候,他就可能面对道德的羞耻
”[2]即行为主体将因自身的主观原因缺失了自己本该发挥作用的优良品性,而使自己的自尊受到损害而产生的羞耻感称作道德耻感
综合学界的讨论,可以把耻感界定为是人们根据内在的善恶价值标准评估自己或他人的行为与现象时所生成的否定性情感体验
根据舍勒的说法,“这种否定性情感体验产生于应然理想与实然存在之间的落差、矛盾,产生于本真意义与世俗存在之间的不和谐
”耻感是人们意识到自身活动中的善与恶之间产生差距时,就会羞耻难当
二、耻感的性质 (一)耻感的伦理性质
耻感是行为主体在进行自我评价、接受他人评价或对他人、他物评价时产生的否定性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