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方与被许可方之域名使用许可协议[]年[]月[]日页数一、定义 2二、授予许可 2三、许可使用费 2四、陈述和保证 3五、甲方的许可权及甲方权利的保护 3六、质量和宣传 4七、期限和终止 4八、保密 5九、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6十、不可抗力、责任和赔偿 7十一、通知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二、其它错误!未定义书签。域名使用许可协议本域名使用许可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许可方(甲方):注册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被许可方(乙方):注册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序文鉴于,甲方为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企业,拥有或即将拥有被许可域名(定义见下文);鉴于,乙方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定义见下文)的主要业务为【】(“主营业务”);及鉴于,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授予乙方被许可域名的使用许可同时乙方同意乙方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接受上述许可。因此,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定义(一)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使用时应具有以下含义:1.“被许可域名”指本协议附件三所列的、可由各方签署书面协议不时予以增加、删减或变更的域名。2.“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指受理域名注册申请,直接完成域名在国内顶级域名数据库中注册、直接或间接完成域名在国外顶级域名数据库中注册的机构。第二条授予许可(一)域名使用许可1.根据本协议的条款,甲方同意授予乙方被许可域名的非独占、非排他的使用许可。2.本协议所授予乙方的被许可域名的使用许可只在乙方经营的主营业务内有效。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且乙方应促使和确保关联公司不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使用被许可域名,或者授权他人使用被许可域名。3.被许可域名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尚处于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申请核准转让域名的过程中。对此,各方同意被许可域名之许可授权将以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将被许可域名变更运行至甲方名下为先决条件,许可使用授权自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将被许可域名变更运行至甲方名下之日起生效。第三条许可使用费(一)许可使用费作为甲方向乙方授予被许可域名的使用许可的对价,乙方应在且乙方应促使和确保关联公司在整个期限内[按季度]向甲方或其关联公司(视情况而定)支付许可使用费(“许可使用费”),许可使用费的金额为[]。(二)付款乙方应在有关季度结束后的[四十(40)日]内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付款时应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将许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