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小型水库日常管护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高平市小型水库运行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试行, 为了加强全市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确保小型水库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管理条例》及省、晋城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全市水库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小型水库 20 座,小,一,型水库 9 座,小,二,型水库 11 座
市管水库 6座,分别是釜山、赵庄、杜寨、米山、东仓、西仓水库,均属小,一,型,乡镇管理水库 3 座,分别为北诗镇的南村、明西水库及陈区镇的陈区水库,属小,一,型库,代管水库 1 座,原村乡章庄水库,由原村井灌站代管,属小,二,型水库,乡镇管水库为云泉、故关、东宅、堡头、大周、秦庄、毕家院、吴庄、河底、掌握 10座小,二,型水库
管护人员设置 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设置全市水库管理人员 36 名
其中,市管小,一,型水库每座水库管理人员 3 名,市管小,二,型水库每座管理人员 2 名,乡镇管小,一,型水库每座水库1 安排管理人员 2 名,乡镇管小,二,型水库每座 1 名
水库管护人员由水库管理单位或乡镇聘用,市水利局每年组织对水库管理人员进行一次以上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予以发放培训合格证,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三、水库日常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水库日常值班工作,并仔细做好值班记录, 2、负责水库日常巡查工作
非汛期每周至少巡查 1-2 次,汛期水库管护人员必须 24 小时值守,每天巡查至少 2 次,同时要做好每日巡查记录
3、负责做好水库定期检查工作
积极配合乡镇、水库管理单位及市水利局做好水库定期检查工作,并仔细填写《水库值班登记薄》中定期检查记录, 4、负责做好水库日常维护工作
加强对水库卧管、闸门、溢洪道等的管理,根据市防汛指挥部、市水利局的指令做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