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内部审计风险成因探析 一、审计主体原因 高校内部审计主体是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高校审计主体引发的风险主要是指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因本身行为不当、审计技术受限或审计方法不妥以及审计人员的自身等原因而造成的审计风险
1、内部审计力量不足 虽然内部审计在法律规范学校内部控制、提高办学经济效益、堵塞经济漏洞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内部审计工作也得到了更多的认可和关注,但是受学校编制的限制,审计人员的配备却十分有限,使得日益繁重的审计任务与有限的审计资源不相匹配
由于审计资源的有限,也使得审计人员整日忙于工程项目的审计,而且常常要面对多个项目的同时审计,这样就会使审计人员无暇去顾及一些高风险领域的审计,也无更多的精力去投入后续审计,或者去检查、回访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的情况
由于内部审计力量不足,会导致审计工作的粗放,在一定程度上将导致审计风险
2、审计主体行为风险 内部审计主体行为风险包括:(1)审计决策行为风险
审计决策行为所导致的风险是指在确定审计小组成员、拟订审计工作方案、选择审计方法与程序等问题决策时,因决策的问题与决策人的愿望发生背离,从而使审计工作达不到预期的目的,甚至出现较大失误的可能性
(2)内审外包行为风险
所谓内审外包,是指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将部分业务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来完成,从而避开承担不能胜任或不能按时完成业务的风险
然而,在具体实践中,并非所有实行外包的项目都能化解风险,这与中介机构的信誉、实力以及委派审计人员的素养密切相关
假如实施具体项目的审计人员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从被审计单位获得有损于职业推断的利益时,就不能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3)审计失察行为风险
审计失察行为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调查取证过程中,由于受到审计对象的干扰或被审计对象的表象所蒙蔽,而产生重大的觉察或取证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