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高等学校的材料和低值品、易耗品(以下简称物品)的科学管理及妥善使用,防止积压浪费、保证教学、科学讨论、生产、基建及行政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根据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加强物品的管理。必须健全各级物资管理机构,并根据学校规模大小、物资类别,本着适当集中、方便领用的精神设置各类物品库房。可以在校一级或校、系(厂)二级物资主管部门设立库房。第三条 物品的供应管理工作,应根据工作的特点和物品的不同性质,区别对待。对贵重、稀缺的物品应严格管理;对价值小数量大的一般物品,应简化手续,达到既加强管理又方便于使用的目的。必须建立严格的物品管理责任制度,对物品的计划、购置、保管、使用和回收都要有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仔细,进出手续清楚,账卡记录健全,定期核对检查,常常保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第四条 高等学校应配备政治思想好,并具有相当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物品供应管理和会计工作。要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够熟悉工作要求,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物品供应管理干部,应该力求稳定,必须调动时须与校物资部门商妥,并仔细办理交接手续.第五条 高等学校应该常常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自觉地管好、用好各项物品,反对一切铺张浪费的行为。学校要开展对物品使用情况的检查评比工作,对成绩显著的人员,应该表扬与奖励。对工作不负责或违反制度失职人员工,应该根据情节轻重及错误认识程度,给予适当的批判或处分。第二章 物品的范围、分类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物品,包括教学、科学讨论、生产、基本建设和行政等各方面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资. 材料:指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燃料、试剂等。低值品:指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等. 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实验小动物等。第七条 物品一般分类{目录附后},学校不能随便变更,二级和二级以下的分类,学校可以结合具体情况自行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第八条 库存物品的记录价格,按财政部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三章 计划与购置第九条 高等学校应根据工作任务,库存物品的储备定额,及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资料,并结合当年基本建设投资和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