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是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教学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学生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
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是训练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讨论工作的重要途径,对于培育、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养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法律规范化管理,确保人才培育质量,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组织管理1
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
学校成立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创业教育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创业教育学院负责教学工作院长和各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开办单位负责领导为成员,对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各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开办单位应成立由开办单位负责领导担任组长,具体负责老师、部分学术委员会成员等组成的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
各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开办单位具体负责老师负责本单位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日常工作,应做好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收集、上报、归档、总结等工作
二、选题管理4
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从第六或者第七学期开始,各开办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始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
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由具体负责老师负责征集(一般数量不得少于本专业当年毕业生的数量),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每届题目更新率按专业类别分别要求如下:艺术类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