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丰园吕田青梅标准化示范园道路、停车场硬底化工程 施工合同建设方(甲方):广州市龙丰园果子食品厂承建方(乙方):珠江建筑工程公司 我厂实施对青梅示范园的道路、停车场进行硬底化建设,现将此项目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在平等、互利、互让、友好的条件下,达成如下施工协议: 道路、停车场的建设地点:吕田镇安山村下围社(即位于原华洋水泥厂背后至示范园内)
一、甲方职责:1、负责提供施工走廊,施工走廊无争议,界线清楚
出现争议, 造成乙方停工、误工,甲方按实际天数计收停、误工费给乙 方,并顺延工期
2、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用电(三相电)、生活用电和工人住宿
乙方用水、用电、住宿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3、派一名驻施施工场地代表负责跟踪全程施工,并作好每天的施工 日志,安排好工人进场食宿、用电、用水等
二、乙方职责:实行施工全包:1、包施工用的机械
2、包挖、运、填土、平整路基、水沟和停车场:路基、停车场 用机械压实,垫石粉渣调平
水泥路转弯位要放大,换车位 加阔
3、包工:包施工
4、包料:混凝土浆号要按国家要求农村硬底化道路要求进行 配比
石仔、沙甲方要验收同意后方可使用
5、包质量:质量按农村硬底化道路标准执行
6、包验收合格:从化市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所负责检测,出现不 合格现象由乙方负责
7、包施工安全: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乙方按甲方提供“预算书”的工程量承包施工,超出和减少, 双方不计
9、硬底化道路两边护黄泥土 30 公分,4 米一板开伸缩缝,浇 注沥青,路面开防滑纹
三、施工工期:从 2024 年 12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0 日止,共三个 月,雨天工期延长
四、付款方式: 甲方一口价人民币叁拾陆万元(360000)工程款(含税), 乙方包开税票
甲方分三次付款:第一次开挖路基,停 车场完工后付 30%工程款;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