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领番号*******起草部门工场管理部决裁番号******要领名称高温防暑及突发伤害、疾病管理要领制定时间******页码0-1修订时间*******修订番号21、目的(1)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明确高温作业的应对措施;(2)规范突发性的人员伤害和疾病的初期的处置程序;(3)规范常备药品(含急救箱配备的医疗备件)的使用和管理;(4)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提高劳动生产率
2、适用范围(1)接触高温环境的岗位(夏季巡检与前后工程处理区)的人员以及每年6月至10月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人员,包括本公司正式员工,外协员工,及其他外协临时工
(2)发生在本公司工作时间内的突发性受伤事故和突发疾病的处置
(3)常务药品的发放范围:対象补充本公司员工总部派遣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方(含试用期的人员)派遣公司的派遣人员保安消防员、临时翻译、劳务派遣人员本公司的出差、支援者在领用常备药品时需接待部门同行其它外来人员仅限于接待部门提出申请并得到财务行政部长批准的情况或急诊外伤时急救使用
3、定义(1)高温作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5℃的作业
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A、接触时间率100%,体力劳动强度为IV级,WBGT指数限值为25℃;劳动强度分级每下降一级,WBGT指数限值增加1℃~2℃;接触时间率每减少25%,WBGT指数限值增加1℃~2℃,见表4-35
B、本地区室外通风设计温度≥30℃的地区,表4-35中规定的WBGT指数相应增加1℃
表4-35工作场所不同体力劳动强度WBGT限值(单位:℃)接触时间率体力劳动强度IIIIIIIV100%3028262575%3129282650%3230292825%33323130注: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按“GBZ2
2-2007”标准第14章执行,实际工作中可参考附录B
(2)高温作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