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使用非防爆冲击钻安全措施井下副井底车场绕道、西大巷 3105 风桥等处需使用冲击钻打孔固定电缆钩,为了让施工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措施如下:1、工作地点 10 米范围以内的易燃物必须清理洁净,不能清理的要用水洒湿
并备合格灭火器一只
2、设专人负责洒水灭火工作
3、使用的冲击电钻及电缆对地绝缘必须良好,电缆不得有破口,否则禁止使用
4、冲击电钻必须可靠接地
5、所使用的变压器或调压器绝缘必须良好,且可靠接地
6、移动电气设备(变压器)或电缆时,必须停电进行 ;严禁带电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或电缆
坼、装电源线时,必须停电进行,严禁带电进行
7、工作时必须与搬运队联系,工作过程当中,不得有车辆通过
8、工作过程当中,要有专人看护电源开关,发现异常要立即停电,切断电源
9、由瓦检员在场监测,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 0
5%时才能开机打钻
10、工作不结束,瓦检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
11、工作结束,所使用的电源开关必须恢复防爆性能
12、工作结束,所使用的冲击电钻、调压器、电缆等要及时回收升井,妥善保管
13、工作结束,留专人现场监视 1 小时,无异常时才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