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常务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企业安全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常务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企业安全监察局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常务副局长)在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领导下,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或参加制定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操作章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负责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拟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章程
参加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3
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及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监督检查企业所属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5
参加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和落实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负责建立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台账,督促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落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上报工作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监督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制定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和治理方案
四、组织或参加应急救援演习9
监督检查应急救援演习开展情况
五、检查安全生产的情况、排查安全事故隐患10
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跟班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组织制定安全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并及时提交企业安全办公会议
统计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作业章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14
负责拟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年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