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业危害的自行辨识与评价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与评价是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的前提,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其他工作,如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工程改造,设备、工艺更新,劳保用品佩戴等工作,都与此密切相关。这项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非常强,所以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只有取得相应资质的机构,才能从事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与评价工作。但是,取得这项资质的机构大多是各级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他们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数量尚不能满足企业需求。因此,企业有时需要自行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与初步评价工作,具体包含了以下几个步骤。1.基本情况收集在正式开展辨识之前,要对目标工作场所的地理位置、车间布局、机器设备摆放、工艺流程、现场抽排风系统、采光、一线男女工人数等情况,进行收集与汇总。这些资料将关系到岗位员工职业健康监护计划的内容、作业场所工作改造项目、设备与工艺的技术更新及劳保用品的选择与佩戴等。表 1 危害因素分级标准与应对措施表见表 2编制辨识与评价分级标准表企业应参考 GBZ2-202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建立切合企业实际,可操作性强的辨识与评价分级标准。不同企业有不同的危害因素,年同岗位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也可能有所不同,应对措施各有差别。笔者根据纺织企业的特点,制定了一份“辨识与评价分级标准与应对措施表”供读者参考,见表 1 所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危险化学品的辨识与评价,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生搬硬套表中的等级评价及应对措施。目前,国际化学文摘系统登记的化学品已超过 3120 万种,已进行毒性登记的化学物质超过 10 万种,日常接触的化学品多达 25万种,我国使用的化学品有 3~5 万种。但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只规定了 329 种有毒物质、46 种粉尘的职业接触限值,还有很多化学物质没有被列入。而且,对化学物质危害的认识是一个渐渐深化的过程,作业接触限值也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以苯为例,8h 加权平均接触限值(TWA)先后经历过 3 次调整,分别为100mg/m3、50mg/m3,目前是 6mg/m3。可以看出,将低干职业接触限值的作业岗位不问青红皂白,统一界定为 4 级或 5 级作业岗位是不可行的。此外,部分化学物质在以前被认为对人体健康无害,而随着应用领域的扩展,它们对作业人员的危害陆续显露出来;有些有害物质能在体内蓄积,故少量、长期接触,也可能引发职业病。因此,涉及到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