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设备归口管理规定1
为明确公用设备日常使用管理,特制定本项规定
2 公用设备管理员由各车间设备管理员担任
3 公用设备管理的范围:3
1 主要指各自范围以内的:行车、砂轮机、照明灯、卷帘门、电瓶车、叉车、手拉车等
2 所有货架由仓库负责
3 所有路灯、办公楼照明、发电机、配电房由设备科负责
4 具体保养和管理要求4
1 各分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负责本区内公用设备的管理4
2 每天下班前,要把行车停放于车间主立柱的正上方安全位置,电动葫芦须停放在行车任何一端,取下吊具,吊钩到地面的有效距离不低于 2 米,关闭操纵器上的电源开关
3 行车吊具要妥善保管,不可随地乱丢
4 每天下班前,要把砂轮外表打扫洁净,周围场地要保持清洁
5 下班时负责关闭所有照明灯,发电时注意控制照明灯开启数量4
6 当公用设备出现故障时,各部门分管负责人要及时填写报修单,报修
5 处罚规定5
1 各责任人必须保证本范围以内的公用设备完好
2 设备科不定期会同厂部及相关部门进行抽查,凡是查出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责任人无合理解释的,将给予责任人每次 20 到 25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