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库存物资管理制度》第一条各科室、部门所需的各类财产物资(除药品、图书、有价证券、医疗设备、器材外),均由后勤科统一负责采购、印制、调拨、供应、管理和维修
第二条后勤科所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账目,由专(兼)职物资管理员、采购员、保管员负责管理、采购、保管,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账目,做到账物相符,既保证临床所需,又不积压、损坏、变质、霉烂
后勤科应指定专人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所需,并指导和协助科室管好、用好各类物资
第三条各科室所需的物资,于每月将物资计划报库房,经物资保管员、后勤科长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按计划供回
第四条凡属以旧换新的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交旧领新,尽可能做到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第五条无旧品交纳的到期更换物品按原价 30%收费
未到期物品按使用年限折价处理
第六条各类物品的报废,要及时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后勤科对报废物资应妥善处理
各科室的贵重财产(500 元以上)物资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优价调拨,应经相关科室评估,报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医院的各类物资、财产任何人不得占为已有,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各科的物资、财产必须建立物资财产帐,并指定专人负责清领、保管及注销工作
第二篇:库存物资盘点管理制度物资盘点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及时掌握公司各项原料、存货等物料的数量及状态,准确核算产品成本和消耗定额,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同时也使盘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物资盘点的内容(一)盘点物资实际库存量和明细帐是否相符
(二)查清物资盘盈盘亏的原因
(三)查明有无超期储存的物资
第三条物资盘点的方法(一)动态盘点法
在物资发生出入库时,就随之清点物资余额,并与账簿记录的数额相核对
(二)重点盘点法
对进出频率高的、或易损耗的、或者价值高的物资经常进行盘点的方法
(三)全面盘点法
对在库、在产的全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