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管理队机电副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在队长的带领下,承担分工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协助队长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2、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时传达矿各种安全会议、管理文件、决定、指令精神。3、在队长的带领下,保证本单位的机电设备完好,严格执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对本单位机电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4、常常检查机电设备情况,掌握盘区机电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技术性能,检查设备维修质量,快速进行处理设备隐患,保证机电设备的完好,保证正常运转。5、熟悉所管辖机电设备的类型、性能,完善其各类保护,负责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实现动态达标。6、协助队长编制机电安全内培计划,组织机电人员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机电安全业务技术能力水平。7、机电队长每月定期组织召开 1 次机电会议,分析本单位机电设备安全运转情况,解决存在的不足并向队长提出合理化建议。8、针对机电安全管理现状和新设备使用的需要,组织制定和健全机电安全管理制度,并仔细严格执行。9、组织对电机车、绞车等机电设备定期检测、修理,完善安全保护设施,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转。10、负责落实电气设备管理,杜绝电气失爆。11、负责组织机电事故的抢修,对机电设备事故进行分析、追查和处理。12、积极主动参加服务安全生产机电方面的技术攻关和革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