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管理队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在生产副队长的带领下,承担分工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在分管队长的带领下,主管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2、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时传达矿各种安全会议、管理文件、决定、指令精神。具备本职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3、组织员工积极主动参加周二、五安全学习活动和安全培训,对本班组违章人员进行处理。4、督促和检查本班组的员工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章程,并告知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5、了解规程措施,负责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6、了解掌握本班人员的身体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人员的工作,及时检查本班工作范围以内的安全情况,分析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7、负责指挥员工执行操作章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不进行违规违章指挥,不得进行违规违章作业,安全有效地完成当班生产任务。8、井下当班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进行汇报,并在当班实行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