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退出管理规程编号:**-KF-03版次:2019-A/1 页码:第 1 页共 7 页一
目的规范物业项目服务退出管理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持物业服务活动的正常秩序,圆满完成退出物业管理工作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接管物业(包括住宅小区、写字楼及其他类型的物业)的退出过程控制
定义“退出”专指物业服务企业由于某种原因结束(中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解除委托关系,退出该物业服务的过程
职责部门/岗位工作内容总经理负责物业服务项目退出申请及方案的审批人资行政中心负责退出项目员工的分流管理工作负责退出项目设计外联单位通报及沟通工作根据项目退出的资料归整、财务帐目分析以及设施设备及公共场地移交前的检查等情况,咨询法律顾问进行法律风险分析负责公司物资回收负责退出工作的资料的存档品质运营中心负责退出方案的申核负责组织退出项目对需移交的设施设备及公共场地进行移交前的全面检查负责退出项目水、电、气、二次供水、有限电视、网络、电话等经营中管理资源的过户变更负责总结退出经验,形成书面报告财务核算中心负责协助退出项目内、外经济协议及合同、物业服务费用、水电能耗等费用的清理和核算等工作负责退出项目的财务账目存档管家服务中心负责发起物业服务项目退出申请负责编制物业项目退出方案负责项目退出的具体实施工作项目退出管理规程编号:**-KF-03版次:2019-A/1 页码:第 2 页共 7 页五
方法和过程控制5
1 退出的前提5
1 公司因物业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或其他因素做出退出决定的,由所在项目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在公司要求时间内(需要在合同期满前 3 个月,超期服务的需在退出期限前 3个月)编制物业项目退出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 退出前公司应向委托方(开发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提出退出意向,说明退出的原因、依据和预定退出管理的大概日期,征求委托方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