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规定1
目的法律规范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确保供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转
适用范围各管理处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
1 管理处主任负责督导下属做好辖区供电配电设备房管理工作
2 工程主任(工程主管)负责供配电设备房日常管理工作
3 运转管理员负责供配电设备房的日常巡检工作
1 运转管理员对供配电设备负有运转、监视和维护保养责任,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规章管理制度
2 运转管理员应熟悉设备作用,了解系统运转方式,掌握设备性能和维护方法,正确处理事故和异常运转情况
3 供配电房值班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管理处的供配电调度命令,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并仔细做好安装和维修后的验收工作
4 运转管理员应当定期对安全用具、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仔细做好相关记录
5 运转管理员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巡检供配电设备房,确保以下设施设备齐全、运转正常:4
1 高压室内无杂声,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温湿度正常,配电设备电压电流表指示正常
2 低压配电室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变压器声音正常,温湿度正常,无异常响声及发热、积水现象
雨天应当注意是否有漏雨、积水现象
热天应检查冷却装置和设备通风良好情况
注意堵塞洞孔,防止小动物串入室内,造成设备短路,影响供电
3 发电机系统门窗完整,通风良好,充电系统工作正常,蓄电池电压、电解液比重正常,信号指示和各控制开关状态正常
4 运转管理员应将巡检情况记录在《变配电房巡视记录》GPI-S-JDWY-01
x-F4,将变压器温度、输出电流等,记录在《供电运转记录表》GPI-S-JDWY-04-F1 上,将发电机运转及试运转时的输出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记录在《发电机运转记录表》GPI-S-JDWY-04-F2,将设备故障或运转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进行上报主管,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