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长沙市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内容: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1.5 工期:开工日期:200 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0 年 月 日总天数: 天1.6 工程质量: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 (含税)2、双方工作2.1 甲方工作2.1.1 甲方于开工前 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图纸 套(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1.2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1.3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1.4 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2.1.5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1.6 委托 为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
甲方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1.7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1.8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害,并承担相应费用
2.1.9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协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