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经济学--金融法律制度 一、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金融行为
在直接融资中,金融媒介的作用是帮助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直接融资的工具有:商业票据和直接借贷凭证;股票和债券
直接融资的优点:资金供求双方联系紧密,有利于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筹资成本较低而投资收益较大
直接融资的局限:直接融资的双方在资金数量、期限、利率等方面受到较多限制
直接融资工具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受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的限制,一般低于间接融资工具;资金供给方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较大
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金融中介机构间接实现资金融通的行为
在间接融资中,资金的供求双方不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而是由金融中介机构分别与资金供求双方形成两个各自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
对资金的供给方来说,中介机构是债务人;对资金的需求方来说,中介机构是债权人
间接融资的工具是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种融资工具,如存单、贷款合约等
间接融资的优点:多样化的融资工具可以灵活方便的满足资金供需双方的融资需求
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多样化的策略降低风险,安全性较高,有利于提高金融活动的规模效益,提高全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
间接融资的局限:资金的供需双方的直接联系被割断,不利于供给方监督和约束资金的使用
对需求方来说,增加了筹资成本;对供给方来说,降低了收益
金融机构是从事融资活动的经济组织
从目前各国来看,金融体系都是以中央银行为中心,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各类银行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并存构成的
二、我国的金融机构 (一)银行机构 1、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银行是指在一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的金融政策,调节货币流通与信用活动,对国家负责,在对外金融活动中代表国家,并对国内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活动实行管理和监督的金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