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个月以来,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多
5 月 26 日,江西抚州市检察院、抚州市临川区行政中心、临川区药监局旁边的公路先后发生三起爆炸;6 月 6 日,广东潮州一起讨薪事件,演变成打砸烧事件后又引爆了本地与外来务工者的对立冲突
6 月 11 日晚,广东省增城市新塘镇大敦村发生聚众滋事事件,造成现场交通堵塞和场面混乱,现场多辆车辆被损坏
6 月 11 日,天津市政府门前发生爆炸
……群体性事件的增多,无疑影响着每一个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仔细分析这些社会群体性事件,我们不难发现这些事件本身也有一定的内在规律,其主要特征有:一般由一些突发事件(如死亡)而引发;事件参加者大都与诱发的事件没有直接关系,也没有明确的利益诉求,主要发泄对社会的不满;攻击的目标主要是公权机关和侵权者;如处理不当,会演变成祸及无辜的骚乱事件;它是社会矛盾十分尖锐最直接的表现
因此,无论是官方还是知识界必须要高度重视社会群体性事件,这不仅事关和谐社会的构建,更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首先,政府高层要集思广益,最大程度上实现社会公平
决策部门要狠抓分配公平,在政策上调整社会分配机制,社会公共服务向穷人倾斜,保障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权益
在政治社会经济教育等层面上努力做到机会公平,拓宽底层群体特别是底层知识分子进入体制和主流社会的渠道,特别要从政治上高度重视公务员考试的不公状况,让民众都有机会分享社会进展的成果,重塑中国梦
其次,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最大程度上实现司法公正
花大力气下大功夫,改变司法权力地方化,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的人、才、物脱离地方党政,独立出来,充分发挥的司法监督功能;各级法院全面转向实行法官负责制;最高人民法院在各省市派出巡回法庭,加强监督,确保法律的切实执行和公正运作;进一步推广三审终审制,确保法律的公正;撤销省以下的地方政法委,从源头上消除司法腐败;彻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