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仔细贯彻落实州局 2024 年业务进展思路,在经营、管理、市场拓展、客户维护、开发等方面大胆创新,充分调动一线窗口人员的揽收积极性,深挖企业的营销潜力,增强企业的竟争能力,不断开拓市场,促进业务进展,构建和谐企业,确保完成 2024 年全年收入“”计划,实现 富民强邮 战略目标,促进各项高效业务、新业务、长效业务持续、健康进展,现制订各项业务奖励办法。奖励原则:采纳正向激励的方式,对单项业务进行考核,只奖不惩。业务奖励直接兑现到业务揽收人员和一线营业人员。一、邮政储蓄1、生产奖金按月核发,考核标准为:非营业网点职工奖金 60%挂钩考核全局余额净增计划,30%挂钩考核全局收入计划,10%挂钩考核全局资金票款安全;营业网点职工奖金全部挂钩考核网点余额净增计划,网点当月完成净增余额计划 50%以下的取消当月生产奖金,完成 50%以上的按完成比例核发。3、较上月新增绿卡活动卡,新增绿卡活动卡卡均余额在 500 元以上的,按 5 元/户奖励储蓄网点;卡均余额在 1000 元以上的,按 10 元/户奖励储蓄网点。二、邮政绿卡短信按 2024 年新增绿卡短信户数成功扣款每户每月 1 元的标准奖励。三、基金业务每新开一户中间业务交易帐户且发生有效认(申)购业务,按每户 10 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有效认(申)购金额按认(申)购金额的 10‰进行奖励。四、小额质押贷款按其实现收入的 25%进行奖励。五、商易通每成功营销 1“”台 商易通 话机,绑定绿卡账户自绑定日起一季度日均余额不低于 3 万元(含)的奖励 50 元;不低于 10 万元(含)的追加奖励 50 元。六、空中充值业务每新进展一户代理商且代理商 3 个月内销售话费在 500 元以上的,按每户 10 元的标准进行奖励。七、汇兑业务:1、商务汇款:按实现汇款收入的 15%直接奖励业务揽收人员;2、帐户类汇款:入账汇款按每笔 0.50 元的标准直接奖励临柜人员;3、汇兑新业务:汇款每笔按 0.3 元奖励;集体汇款回执每笔按 0.3 元直接奖励临柜人员;(客户开发维护的所有成本包括在奖励之中);4、国际汇款业务:按每笔 10 元直接奖励临柜人员;5、网汇通业务:按网汇通销售额的 2‰直接奖励临柜人员;八、保险业务:1、财险:商业车辆险按保费的 9%进行奖励;交强险按保费的 2%进行奖励;其它财险按10%进行奖励。2、寿险趸缴按手续费收入的 50%进行奖励,期缴按保费 3%进行奖励。九、速递物流类业务1、速递业务2、物流业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