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75-2024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4 通用硅酸盐水泥 前言 本标准第 7
4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举性条款
本标准与欧洲水泥标准 ENV1971:2000《通用波特兰水泥》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三个标准
与 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 相比,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全文强制改为条文强制;增加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定义;将各品种水泥的定义取消(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 第 3 章;将组分与材料合并为一章(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 第 4 章,本版第 5 章);普通硅酸盐水泥中“掺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超过 15%,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 5%的窑灰或不超过水泥质量 10%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来代替”改为“活性混合材料掺加量为>5%且≤20%,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 8%且符合本标准第 5
4 条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或不超过水泥质量 5%且符合本标准第 5
5条的窑灰代替”(原版 GB1751999 中第 3
2 条,本版第 5
1 条); ——将矿渣硅酸盐水泥中矿渣掺加量由“20%~70%”改为“>20%且≤70%”,并分为 A 型和 B型
A 型矿渣掺量>20%且≤50%,代号 P
A;B 型矿渣掺量>50%且≤70%,代号 P
B(原版GB13441999 中第 3
1 条,本版第 5
1 条); ——将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中火山灰质混合材料掺量由“20%~50%”改为“>20%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