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能级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依据《XXX 国家税务局税务人员能级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积极稳妥,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激励的基本原则,通过对全市国税系统国家公务员的首次能级评定,全面客观地评价个人的能力素养和工作业绩,激发和调动广阔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能动性、制造性,为能级管理的推行奠定基础
二、首次能级评定范围首次能级评定范围为全局所有在职正式干部职工
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参照执行
三、首次评定条件首次能级评定除应具备《XXX 国家税务局税务人员能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级: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5 年以上或现任副科领导职务 10 年以上,且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综合得分在 60 分(含)以上
二级: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2 年以上;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5 年以上
且大专 (含)以上文化程度,综合得分在 60 分(含)以上
三级: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1 年以上;现任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5 年以上(含上级局发文明确的副科级待遇);现任股(室)正职 10 年以上;工龄 35 年以上
且大专 (含)以上文化程度,综合得分在 60 分(含)以上
四级:现任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含上级局发文明确的副科级待遇);现任股(室)正职;现任股(室)副职(含组长)10 年以上;工龄 25 年以上
且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综合得分在 60 分(含)以上
五级:现任股(室)副职(含组长);工龄 15 年以上
且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综合得分在 60 分(含)以上
六级:工龄 5 年(含)以上,且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综合得分在 60 分(含)以上
七级:工龄 1 年(含)以上,且中专(含)以上文化程度,综合得分在 60 分(含)以上
截止 2001 年 12 月 31 日前,年满 45 周岁以上的人员,如评定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