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瑞昌市经管根据通知要求,于 8 月初对 2024 年以来各乡镇农经统计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我局接自查知后,仔细领悟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邓见胜为组长,经管站、市场信息科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经统计自查工作小组,并对检查对象和内容、工作步骤及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布置和明确。二、明确检查重点、落实检查措施通过检查,效果明显,所有调查单位都是根据《统计法》规定对农村统计数据进行统计上报,不存在违法乱纪行为,绝大多数统计数据符合当地实际,基本客观地反映了各乡镇农民的生活水平。三、法律意识增强,质量有待提高通过自查,全市农经统计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各乡镇党委、政府对农经统计工作越来越重视,统计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化,统计环境越来越改善。总结近两年来的农经统计工作,虽然能够按时按质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农经统计的各项任务,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统计方法的科学性有待提高,数据质量还有上升空间。今后,我们将继续在上级农业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农经统计职能的履行和发挥,从严要求,从细处做起,进一步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法律规范性,努力提高农经统计工作的组织程度和工作水平,提高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积极主动、开拓创新,仔细做好各项农经统计、数据分析工作,为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的进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