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动殡葬改革,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XX 市殡葬管理试行办法》和《XX 市殡葬管理规定》,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殡葬管理目标和任务,经镇党委、政府讨论,特制定《XX 镇殡葬改革工作干部包户责任制》,具体规定如下: 一、干部包户的原则: 全镇以村委会为单位分为 11 个责任区 47 个责任小区,镇干部和村委会干部任小区责任人,并直接包户,实行干部包户责任制。1、镇长对殡葬改革工作负总责,主管殡葬改革工作的副职领导负直接责任。镇领导班子成员是各责任区的负责人,分包全镇 11 个责任区,负责协调、统筹各责任小区的工作,并向镇长负责。镇政府干部和村委会干部直接包户,向责任区负责人负责。2、镇卫生院、各村委会等单位及机关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和学校教职员工有责任向责任小区的责任人提供有关情况,并对其负责。3、各机关单位的第一把手是本单位的包户责任人,并向镇长负责。二、包户工作任务和要求:1、掌握包干户的人员死亡、火化情况,对违反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的人和事及时向责任区负责人和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办)汇报,并主动上门做工作。2、宣传贯彻有关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确保责任小区内火化率达 98%以上。3、完成其他有关殡葬管理的工作任务。三、奖惩办法:(一)奖励:1、责任小区季度无出现土葬,火化及时,无瞒报、漏报、错报死亡人员的,责任小区责任人可按镇有关考核规定给予奖励。2、责任区完成年度任务,无土葬,火化率达 100%的责任区,在年终发奖金时各责任小区责任人(即包户的镇、村干部)每人给予 200 元的奖励。(二)处罚:1、对只完成镇下达的当年火化任务数的 80%(不含 80%)以下的村委会(责任区),在村委会年终考核时此项工作不能计分;完成当年火化任务数的 80%村委会计 10 分;对完成当年火化任务数的 80%以上(不含 80%)而又达不到 100%的,以 80%为基数,每超2 个百分点计 1 分。(例:某村委会完成当年火化任务数为 90%,则该村委会年终考核时殡改工作的考核分为 15 分)2、对不能完成镇下达当年火化任务数的责任区,责任区的负责人和责任小区责任人(包括包户的村干部),每人扣 200 元。3、没有及时发现人员死亡情况,造成死亡人员没有实行火化造成土葬的,责任小区责任人(包括包户的村干部),每例每人扣 200 元。4、土葬后能落实起棺火化的,责任小区责任人(包括包户的村干部),每例每人扣 100元。5、土葬后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