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集中整顿学校饮食服务从业秩序,全面改善学校饮食卫生条件,加强和改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和法律规范学校饮食卫生管理,为广阔师生提供优质、安全的饮食服务,促进学 校饮食卫生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和谐稳定进展
以国家及省、 市关于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及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依据,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以教育书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为宗旨,以回收管理、分批改造、梯次进展、整体升级为目标
二、目标任务1
依法明确部门职责
由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评估,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
学校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承担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责任;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学校卫生防疫与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职责”范围,加强监控与指导
各学校要明确饮食卫生安全一把手 负责制,校长(园长)为饮食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建立学校饮食卫生工作组织机构,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责,保证各个岗位职责明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
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顺利完成学校食堂、食杂店、饮用水源等建设和整改任务
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要全力支持学校饮食卫生工作
全面整顿学校食堂、食杂店
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学校开办食堂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
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且信誉度至少达到至少 C 级的方可开办
对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予以关闭;对信誉度未达到 C 级标准的学校食堂,必须限期改造达标
市教育局要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全市中小学校园校舍建设的总体规划,对公办学校开办的食堂
实行向上争取一部分、政府投入一部分、学校借贷一部分、职工集资一部分等多种途径,积极筹措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学校食堂的建设和改造任务
对学生需要就餐,但学校未开办食堂的学校要为带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