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切实维护审计决定的严肃性审计机关在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中,要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财政、税务、监察、人事、金融、司法等部门要树立全局 一盘棋 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配合和协助审计机关依法落实审计建议和审计决定,促使被审计单位各项整改工作到位。因此,各地、各部门要从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高度,仔细学习贯彻《审计法》以及有关审计监督的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不断增强依法落实审计决定的意识。对审计机关审计出来的问题要切实引起重视,仔细对待。对审计机关明确要求整改的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将整改结果及时报告市政府并报送审计机关。对审计处理处罚事项,必须根据《审计法》及其《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将应当缴纳的款项缴入指定的专门帐户;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和罚款,全部缴入国库。同时,要仔细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讨论实行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建立健全依法落实审计决定的各项制度,严禁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二、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审计整改是确保审计监督到位的关键所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涉及本地、本部门的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讨论解决审计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审计、依法处理,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审计决定。要将重要审计事项及审计决定的整改和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及时加以督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