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法律体系如何适应 WTO 规则钱弘道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副研究员 一、WTO 提出了重大课题 世界贸易组织(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是以互惠互利的多边和诸边贸易协定与协议为基础,消除贸易歧视,促进成员方贸易经济发展的多边贸易体制的法律基础和组织基础
在全球 200 多个国家中,已有135 个国家加入世贸,世贸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占全世界贸易额的 90%,而我国与世贸组织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也占我国外贸总额的 90%左右
由于我国没有加入 WTO,在一些贸易争端中得不到公正的裁判,许多双边贸易的互惠好处无法享受,反而经常受到歧视性待遇
WTO 协定为 21 世纪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奠定了法律基础
世界贸易组织作为当今世界规范国际经贸的最大多边经济组织,制定和实施的一整套多边贸易规则涵盖非常广泛,几乎涉及到当今世界经济贸易的各个方面,这些规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就必须遵循这些规则,必须承担一系列义务
封闭和保护不可能发展中国的产业,加入 WTO"以开放促进改革",加大对国内行政垄断和纵向一体化的冲击
我国虽然就加入 WTO 进行了十几年的谈判,但国内真正了解、熟悉有关 WTO 规则的人并不多
WTO 经过多年的发展,在贸易政策审议、争端解决、服务贸易自由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不少规则涉及大量复杂的法律问题,专业性也很强
目前 WTO 正在酝酿的新一轮谈判,涉及领域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投资措施等扩展到与经济全球化有关的广泛商务领域
要想利用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机遇并迎接挑战,就必须了解、掌握 WTO 的宗旨、原则、规则、程序和实际运作
中国企业要充分利用 WTO 的规则合法保护自身利益
WTO 根据其成员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和国际贸易中的一些不公平竞争行为,制定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