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一、指导思想为深化贯彻党的**和**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调动广阔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激发中层干部活力,促进我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党委讨论,决定对现有职能处室中层干部做出适当轮岗调整,同时在全校范围内公开竞聘选拔优秀教育教学骨干,担任中层干部,进一步完善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高素养的中层领导干部队伍,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进展
经协商讨论,现制定本方案
二、聘任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4.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三、竞聘岗位职数:中层副职 4 名
四、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一)中层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政治理论水平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仔细调查讨论,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学校和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坚持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5.为人师表,清正廉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判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竞聘中层副职应具备以下资格:1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一般应有 3 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
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团委副书记为新聘岗位,年龄条件原则上为 35 岁以下
本人身体无重大疾病
五、工作程序1.宣传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