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SIAZ-DHAN-A002-/2013大宏城市广场 2# 、 3# 楼安装 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 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 河南省五建劳务有限公司( 2 队) 签约地点: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三号巍然大厦 B 座 4 楼 签约时间: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工程承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劳务分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王金成 住 所: 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 100 号 资质证书号码: 410192000111481 ( 1-1 ) 发证机关: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资质专业及等级: 水暖电安装 作业分包资质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 410100100077271 ( 1-1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豫 JZ 安许证字( 2006 ) 010487-04 鉴于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甲方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另鉴于乙方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甲方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二、分包合同价款□暂定金额: ,大写:人民币 元。□甲方支付乙方费用计量标准按《河南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执行,工程量以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定额工日(指定额直接费工日)人工费按 69 元/工日(不再计取脚手架搭拆费、高层建筑增加费两项费用。系统调试费按实际发生情况依照 2008 安装工程定额计取),材料费(辅材费)上交公司 30 %,机械费上交公司 50 %执行。以上价格(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均为不含税价格,税暂按 5%计取。结算(含中间结算)时按实际的税率计取,乙方无条件配合取得有效票据。三、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签署的开工令为准。计划完工日期:以满足甲方施工要求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510 天。四、工程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合格 ,并要求达到 结构中州杯 质量奖项的评定标准。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要求。五、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