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引(试行)目 录第一部分 传染病防制工作 …………………………… 3第二部分 突发公共事件报告与管理工作 …………… 10 第三部分 免疫规划工作 ……………………………… 13第四部分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 18第五部分 慢性病防治工作指引 ……………………… 21第六部分 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 ……………………… 27第七部分 结核病防治工作 …………………………… 31第八部分 健康教育工作 ……………………………… 35第九部分 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 37第一部分 传染病防制工作一、工作指引(一)传染病信息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 1.组织机构与制度(1)医疗机构成立以院领导任组长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小组,组长为疫情报告管理的责任人,保证正常开展工作。(2)每所医疗机构设立预防保健组织和传染病管理检查员,履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的有关职责。(3)医疗机构预防保健科及有关科室有相对固定、熟悉业务的专(兼)职疫情管理人员,负责疫情报告、登记和管理工作,人员设置可参考感染科人员配备;医疗机构应配置专用电脑、电话、网络等必要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以保证传染病信息网络直报工作顺利开展。(4)建立传染病信息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相关制度。① 传染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应包括电脑网络管理维护、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登记、审阅、查重、录入和报送工作流程、节假日值班制度以及保证网络直报工作正常运转等方面的规定。上述规定应以正式文件等形式体现。② 传染病信息报告培训制度:应包括培训对象、年度培训频次、培训内容、培训效果评估和培训总结等内容。③ 传染病信息报告自查和奖惩制度:应包括自查频次、自查方法、自查结果的反馈以及落实情况(奖惩情况)等内容。④ 传染病信息网络直报帐号保密制度和染病患者隐私保密制度。⑤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2. 传染病信息登记 (1)医疗机构必须备有符合要求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实验室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登记簿;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病名(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诊断时间、初诊或复诊等基本项目。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等基本项目。实验室登记:包括送检科室、送检日期、病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