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田文昌 辩护——“”从 刘涌之死 说起“”刘涌死了,关于刘涌一案的 网愤 暂告平息
“”“”但是,另一种 生气 又随之而起
这次,生气的对象是号称 天下第一辩护高手 的京都大律师田文昌,还捎带上了 14“”位法学家
根据某些网友的 声讨檄文 ,此 15 人的罪名主要“”“”“”“”……有: 败类 、 罪人 、 黑社会的帮凶 、 倒掉的法学家
“”看到这种生气,本人心里实在有些不爽
于是,想在这里写一些为 田文昌 辩护的文字,随大家反驳或者支持吧
开辩之先,声明两点:“”一、我所辩护的对象,是加引号的 田文昌
这个引号,我有如下的讲究:一来,不是指田文昌一个人,而是包括田大律师在内的 15个人
二来,我所要辩护的对象,不是人本身,而是该 15“”人的行为
三来, 田文昌 更指一种需要为之辩护的观念和思想
二、我辩护的基本立场,是客观主义的
“”首先,我理解、也同情网友对 田文昌 的生气,因为我也有过和大家相同的、追求正义的一般性的情感
“”“”但是,我更为这种 生气 的深处所体现的 盲目的正义情感 感到恐慌
害怕这种非理性的“”情感最终会演变成为 多数人的暴力 ,乃至于毁坏法治,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我们不应该忘记
而这种恐慌,便是驱使我写这些文字的最主要的内心驱动力
“”其次,我虽然赞成 田文昌 的行为,以及那行为背后的思想
但是我不赞成他们表达自己“”思想时所使用的语言和方式以及场合
因为,当羊披上了作为形式的 狼皮 的时候,是很容易被误认为狼的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第一个观点,我不赞成个别网友对 田文昌 的那种愤慨
鲁迅有话:辱骂不是战斗
国人在表达义愤的时候,往往不喜爱用理性和科学的方法分析被指责者在行为上的错处,“”而是实行 撕掉他的画皮 之方法,贬损其人格、侮辱其人身或者尊亲属,这实在是一种让人无法忍受的陋习
法学家在我国科学家中的地位向来不高,且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