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讲稿文章标题: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讲稿“”“”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是胡锦涛同志提出的 八荣八耻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内容之一
它突出体现为市场经济的公德要求,并明确要求我们必须坚守法律底线,筑“”牢道德防线
树立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的荣辱观,对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的客观要求,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法律规范
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效益经济,更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道德法律规范体系,要求我们在继承传统美德的基础上,树立一些现代道德理念,如诚信理念、合作理念、竞争理念、科学理念、公正理念、法制理念等等
在现实中有些人是非美丑界限模糊,价值取向扭曲,荣耻不分,甚至以耻为荣
一些人为了获得一己私利而不惜损害他人利益,甚至铤而走险,挑战法律,违法乱纪,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有的人觉得能钻法律、纪律、规“”章的空子就代表自己有能耐,觉得这么做 有面子 ,瞧不起遵纪守法的人
更有甚者以违法乱纪、挥霍浪费、骄奢淫逸来显示其拥有的特权与显赫地位等等
这种是非颠倒的荣辱观对社会祸害不浅,它不仅使某些干部走上了背离党和国家、人民的犯罪道路,也对社会大众特别是青少年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败坏了社会风气,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大力清“”除的障碍
所以,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主要是针对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道德失范而提出的,具有鲜亮的现实针对性,它突出体现为市场经济的公德要求,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进展提供了保证
遵纪守法是公民基本道德法律规范的内容,是对每一位国家公民最起码的要求
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必定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每个公民必备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