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过程中向所有纳税人提供的旨在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和享受纳税权力的服务总称。假如将整个税收体系比作金字塔,那么纳税服务工作“”就是整个金字塔的基础,它涉及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我们要改变过去 以我为主 的服务方式,强调以为纳税人服务为中心,以满足纳税人各类办税需求为出发点,通过运用信息化等先进手段,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系统的、综合的、整体的服务。一、我国目前纳税服务体系需要改进的地方自 1996 年税收征管改革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在提高纳税服务方面都下了很大的功夫,从法律规范纳税服务厅,到相继公开纳税服务厅窗口服务职责,并形成了相应的服务制度体系,促进了纳税服务质量的提高。但从宏观上看,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税务干部服务理念亟待“”提高、 纳税服务 的意识薄弱,纳税服务的层次和标准较低、纳税服务法律体系不完善、税务机关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模式缺少深化纳税服务改革、税务系统内部还未能建立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等等。具体来说: (一)纳税服务理念落后 2.纳税人观念落后。本身作为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纳税人,由于其自身的文化水平和对纳税人的权利缺乏了解,因此缺乏要求税务机关提供完善的纳税服务的自觉意识,期望值不高,从而直接导致税务机关在提供纳税服务的过程中缺乏监督。(二)税务系统内部未能建立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三)信息化服务形式和渠道相对单一1.社会对税收信息化服务的支持力度不够,没有制定严密的进展规划,缺少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2.税务机关信息管理部门技术手段比较落后。从目前的情况看,税务机关信息业务技术部门人员少、技术力量薄弱,基本上仅仅能够负责系统内的网络建设和后台数据库的维护工作,不能对前台操作人员进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操作监控;而前台操作人员由于计算机水平低、工作责任心不强等原因,采集数据的准确性不能完全达到要求,形成一些垃圾数据和失真数据,降低了信息数据的利用价值。同时,由于技术维护人员缺乏,对纳税人的技术支持不到位,影响了纳税人的应用。(四)缺少统一法律规范的纳税服务考核机制(五)税务中介服务有待深化我国税务中介服务的主要形式为税务服务代理。从当前运行情况看,有些地方还不尽完“”善,主要表现在:服务内容上存在 越位 现象,服务方式上有行政命令的痕迹;代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职业道德素养亟待提高,服务内容的层次较低,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