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隋唐时期的史学与文学历史概述史学(地学附)隋文帝下令,禁止私人修撰国史,褒贬人物
唐太宗置馆修本朝史,并令宰相监修
自此官修正史、宰相监修成为定制
(開皇十三年)五月癸亥,詔人間有撰集國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絕
《隋书》在唐太宗至高宗时期,唐朝完成了《晋书》(房玄龄等人合著,一百三十二卷,今存一百三十卷,以臧荣绪《晋书》为蓝本)、《梁书》(南陈姚察、察子姚思廉撰,五十六卷)、《陈书》(姚思廉撰,三十六卷)、《北齐书》(李百药撰,五十卷,散佚三分之二,今本五十卷系后人补齐)、《周书》(令狐德棻、岑文本等撰,五十卷,原本至宋已有缺佚)、《隋书》(魏征等撰,八十五卷,志三十卷成于高宗时)等史书的修纂
其中,南梁、南陈、北齐、北周、隋等五个朝代的史书成于贞观十年(636年),被合称为五代史,其中高宗时编成五个朝代志的局部,称为《五代史志》,今日《隋书》中的志就是《五代史志》
李延寿(活泼于 7 世纪前期)删补了南北朝与隋朝的史书,写成了《南史》、《北史》(《北史》包括隋史)
在史学理论方面,唐代刘知几(661-721)撰《史通》二十卷,成于中宗景龙四年(710 年),为我国第一部有系统的史学批判和史学理论的著作
唐朝是政书开展的重要阶段
《通典》为杜佑(735-812 年)于贞元七年(791 年)写成,此书在刘秩(刘知几第四子)《政典》(三十五卷)根底上扩充,重新编次整理而成,历时三十余年,共二百卷,分为九门
《通典》上起先秦,下迄天宝年间(742-756 年),征引前代与当代人的重要评议,而对天宝以后的事那么择重要的记述
杜佑著此书的目的是征诸人事,将施有政(《通典》序)
夫行教化在乎設職官,設職官在乎審官才,審官才在乎精選舉,制禮以端其俗,立樂以和其心,此先哲王致治之大方也
故職官設然後興禮樂焉,教化隳然後用刑罰焉,列州郡俾分領焉,置邊防遏戎敵焉
是以食貨爲之首,十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