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寓管理制度公寓是住院职工生活、学习的场所,是反映医院面貌和职工素养的重要窗口。为加强公寓管理,创立文明、干净、平安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l.公寓由医院总务部统一管理,住院职工应遵守公寓管理规定,服从管理。2.住院职工按指定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不得将床位外借。3.不得占用其它空置床位,不得拒绝总务部安排他人入住。4.不得留宿异性,不得私自留宿非本室人员,外来人员须在晚上 11时前离去。5.保护公物,实行公物保管责任制,床铺等公用设施不得私自拆装、移位。寝室内盖被叠放整齐,保持床面清洁平整。6.节约用水、用电,保护设施,不准私接电源,私拉灯头插座,严禁使用电器在宿舍内烧水煮食。7.保持宿舍干净卫生,墙壁上不乱贴,乱画,不许敲钉人墙,乱挂衣物,严禁向窗外和走廊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垃圾要倒进垃圾箱。8.保持宿舍区宁静,严禁在宿舍区燃烧废弃物,严禁哄闹,赌博,打麻将。9.住院职工要妥善保管房间钥匙,不得借给他人,丧失时,应及时报告总务部,严禁自行配钥匙。10,加强自身防范,保管好私人财物,现金要存人银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离开宿舍时要做到三关:关窗、关灯、关门。11.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不准在宿舍走廊内堆放杂物。宿舍如发生意外事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安部报告。12.每宿舍推选室长一名,负责各宿舍管理工作,配合总务部加强宿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