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资金清查整体方案为加强对我县工程类项目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资金规范、高效运行,强化监督手段,建立健全资金安全使用长效机制,按照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加大工程类专项资金清理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通过专项清查,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完备资金监管体系,使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群众的满意度逐步提高
(二)基本原则1
分级负责,分口把关
专项清查实行县政府、各业务口分级负责,县政府主管领导、业务部门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
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县项目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标本兼治,纠建并举
查找、纠正当前工程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范围和内容(一)范围
安排和使用工程类专项资金的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和有关部门
检查2008年5月至20XX年末各级安排用于工程类50万元以上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主要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虚报、套取、截留、挪用资金等问题,工程是否有可研、环评、规划、土地、初设批复、审核、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监理、开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决算等相关手续,政府采购程序和资料是否齐备,工程档案是否完整,以及其他违反制度法规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第1页共2页(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1日至2月28日)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清查的内容、要求,梳理2008年5月至20XX年末工程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完善相关制度,及时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二)重点抽查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
县项目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检查,抽查面不低于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