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儿童座椅和交通安全教育一览国外的儿童交通安全教育相对中国起步较早,其不仅在法律法规上有着严格的规定,在学校教育中,也是重要教学科目之一
美国:儿童乘车必须用安全座椅早在 1995 年,美国的儿童乘车约束系统的装备率就已经达到 90%左右
据美国法律规定,儿童乘车时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假如汽车前座安装有双安全气囊,则必须把儿童安全座椅安装在后座上
违例者会被罚款 100 美元-300 美元
具体规定为:1 岁以下儿童必须使用面对后坐的婴儿型或婴幼儿型儿童汽车安全座椅;1-4 岁的儿童必须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不能直接使用车载安全带;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必须安置于汽车后座,用车载安全带或 LATCH 系统固定,每个方向的移动度不能超过 2
5cm;4 岁以上,18kg 以下的儿童强烈建议使用儿童增高座椅;经过严重车祸后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不能再使用
田纳西州 1978 年通过安全座椅法后,安全座椅使用率从 8%提高到30%;北卡罗纳州 1985 年通过儿童后排乘座法案后,4-15 岁儿童乘客死亡和严重损害发生率下降 42%;新墨西哥州通过法律后,5 岁以下儿童乘客死亡率下降 33%;密西根州通过法律后,儿童乘客住院率下降 36%
美国不同州制定的强制性法规有所区别,包括新泽西州等在内的 22个州以及华盛顿特区,已针对 4 岁以上儿童通过了儿童增高型座椅的相关法案,将安全座椅法律规范年龄上限从 4 岁提高到 6-9 岁
从严立法的州,对凡载有 4-9 岁儿童的家长,假如儿童系了安全带,而没有使用儿童增高型安全座椅,家长将被处以 25-500 美元的处罚
另外,在美国,很多学校将交通安全知识与课程结合起来,如地理课老师会让学生画出一张由家到学校的路线图,历史课老师会讲解交通工具的进展史等
让学生对交通有更深的理解
瑞典:幼儿 2 岁就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瑞典早在 1982 年就开始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