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法学教育模式的法学教育目标思考摘要:法治国家建设初期的人才匮乏,使得法学教育实行了多层次的通用型法律人才培育模式,它适应了当时国家政治经济进展和法律教育任务的需要
但是,目标定位过于宽泛,缺乏应有的针对性和专业性的法学教育状态并没有随着社会的进展而得到改变,严重影响了法学教育和相关职业的良性进展,法学教育改革势在必行
明确法学教育目标和实现教学方法与社会需求的衔接是法学教育改革的重心
基于现实状态实行阶段性目标实现方式和分层教育模式的法学教育改革不失为一种有意义的探究
关键词:法学教育;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转变:教学课程改革一、我国法学教育的背景与现状(一)法学教育的历史沿革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念的提出,法学和法学教育迎来了进展的大好时机,法学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程,在依法治国、市场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推动下得到了蓬勃的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教育大体可以划分为恢复重建、探究前进和在新的机遇和挑战下进一步深化改革三个阶段
法学教育质量与数量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输送了大量人才
为我国法治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但由于存在目标定位过于宽泛,缺乏应有的针对性和专业性
结果是法学教育的数量上去了,质量却没能跟上
30 年来,我国法学院系数量增了 100 多倍,截止 2024 年年初,全国共设立法学院系 634 所:在校本科生 30 万人左右,专科生 22 万多人,30 年增长了 200 多倍;在校法学硕士达 6 万多人,30 年增长了 260 倍
上述院校尚不包括开设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专转本以及讨论生进修班的教学机构
过多、过滥、过热、过快的法学教育实际上已经严重影响到法学教育的质量以及相关的立法、执法、司法的质量,并助长了腐败现象的滋生
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使其适应现代社会进展的需求是法学教育应当反思的重要问题
(二)法学教育面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