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基金帐号:_________(首次开户不填)直销交易帐号: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为了法律规范乙方发起并管理的基金交易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有关业务规则及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传真交易申请服务相关事宜达 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传真交易及服务内容 1“”.本协议所称 传真交易 仅适用于在乙方的“”直销机构(即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交易帐户的客户
传真交易 指甲方在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帐户,交易帐户并签署本协议后,以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交基金业务申请的交易方式
因该等原因而导致甲方申请无法进行或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收到甲方传真的认购,申购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账后受理申请,否则甲方应重新修改申请日期,并进行签章确认
8.乙方收到甲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乙方可不予执行甲方赎回申请
9.乙方处理完毕甲方的申请后,应将打印并盖章的申请回执传真给甲方,作为受理甲方申请的凭证
2.乙方收到具有甲方本人或指定的经办人签章及盖有预留印鉴的传真申请,即认为此申请是甲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乙方不对该签章及印鉴是否真实及是否为甲方真实意思表示承担法律责任
6.由于在通讯中断,堵塞等情况下致使通过传真手段无法下达申请或无法进行传真确认时
7.对于因本协议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所提示的风险事故发生导致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8 .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乙方免责事项
第六条协议的修改,终止和解除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的权利
修改条款通知以书面形式公告于乙方的营业场所
甲方假如对于乙方的修改持有异议,应当在甲方书面公告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
双方在乙方发出该等书面异议之日起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