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2024-3-4 8:36:40黄志丽同志是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从事民事审判工作 11 年来,仔细履职,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办案,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 5010 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成为人民群众信赖、满意的法官,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先进工作者”、“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十佳法官”、“全省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并分别当选漳州市和芗城区党代会代表、第十二届福建省人大代表
黄志丽同志是我省法院深化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体现了当代共产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集中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风貌
她是扎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杰出代表,是做好“两篇文章”、推动“三项司法”的优秀楷模,是全省法院干警学习的榜样
经讨论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的活动
一、学习黄志丽同志胸怀理想信念、忘我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黄志丽同志始终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体现在满腔热情地做好司法工作中,十几年如一日,兢兢业业,无私奉献
她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平均每年办案近 500 件,平均每天办结近 2 件,所办案件质量好、效率高,是大家公认的“办案标兵”
她积极探究新形势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途径,在社区创设“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把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
十多年高强度办案,她从不叫苦叫累,而是把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作为自己最大的欢乐,坚持白天调查取证、开庭办案,晚上撰写法律文书,仔细办好每一个案件
学习黄志丽同志,就是要以她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信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敢担当、勇作为,以更加饱满的创业激情和永不懈怠的坚强意志,奋发有为,忘我工作,开拓进取,为在新起点上做好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