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计量校准管理规程文件编码:QB-C-ED-SMP-021起草:日期:版本号/修订号:01/00审核:日期:制定部门:生产管理部批准:日期:1目的:建立一个规范的计量校准管理规程。2 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应用的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仪器计量校准的管理。3 职责:生产管理部设备管理人员、仪器操作人员负责本规程的实施。4 控制要求:4.1 计量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和有关的法规、法令。4.2 生产管理部制定专人负责衡器、仪表、量具等设备的计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部专人配合生产管理部做好实验仪器的计量工作。4.3 公司所有计量器具和实验分析用计量仪器均应建帐、立卡,专人管理。确保生产和检验使用的关键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仪器均经过校准,所得出的数据准确可靠。4.4 生产管理部组织负责各环节的计量检测,提供计量保证。对申购计量器具的计划进行审批,从专业技术上把关,使购置的计量器具从准确度、量程、功能上满足测量参数的要求,无制造许可证标的计量仪器、设备不得购入。4.5 对计量器具进行入库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对质量不合格及运输过程所致的精度差或损坏应及时处理。验收合格的计量器具要办理入库手续。4.6 计量器具用前要进行检定,计量仪器、仪表、量具应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定期校正。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准使用。领用时需用人要填写领料单,才能出库。4.6.1 计量器具应按操作规程和校准计划定期对生产和检验用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特别注意校准的量程范围涵盖实际生产和检验的使用范围。4.6.2 计量器具在使用中要巡回检查,精心维护,如有问题及时解决,记录在案。4.6.3 计量器具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或超出校准合格标准的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仪器不得使用,应挂上待检修状态标志,仪器设备的存放环境仍应符合要求。经检修后精度仍不能达到原标准,性能不稳定,主要部件损坏或性能老化的,可作报废处理。报废的器具要经QB-C-ED-SMP-021 版本号 01 修订号 00生产管理部批准。4.6.4 经校验过的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仪器均应有明显的计量合格标识,计量合格标示上应标明其校准有效期,并贴在每件计量器具的醒目处,并不得影响正确读数。4.6.5 计量检定记录及合格证要归档备查。4.7 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要实行周期检定,以保证计量器具在使用中的精度。所有计量器具均应贴有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