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组织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见附表)
第二条报告制度有本应急预案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学校应当一经发现后 1 小时内向中心校办公室及分管领导报告
并根据有关要求依照责任权限同时向学校驻地政府司法治安、医疗急救、保险等部门报告
第三条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损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第四条预防办法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法律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政教处为主负责)
2、加强对老师进行师德法律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教导处为主负责)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总务处为主负责)
4、学校应当根据学校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分年级或者部门确定安全责任包干区,年级或者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包干区责任人
学校要做到层级签约,岗位到人,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办公室为主负责)第五条处理程序1、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救治,保留车票或发票
(2)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家长
(4)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对比教育部颁发的《学生损害事故处理办法》或者地方有关中小学校学生损害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分清校方有责事故或者校方无责事故
校方有责事故及重大事故立即根据有关程序移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校方无责事故报请所属驻地司法治安部门处理
(5)根据司法程序完成调查取证
附 1:学生意外损害事故处理流程图——————————发生事故送医院通知家长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运作上报司法介入——————————支付补偿金调查取证起草《协议书》协商调查取证填写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保险公司理赔
附 2: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学校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作为学校应对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议事、决策、协调、处置机构
指挥部组成及分工总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