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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归属管理的基本规定

专利权归属管理的基本规定专利权归属管理的基本规定专利权归属管理的基本规定专利权归属管理的基本规定专利权归属管理的基本规定
专利权的归属、转让与共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文希凯2009 年 3 月提纲 与专利权归属相关的修改 与专利权共有的相关规定 向外申请专利权审批程序的完善 与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相关修改专利权归属 专利权归属的基本理论 专利权归属的基本规定 国家资助科研项目的归属专利权归属的基本理论职务发明的划分方法 按职务责任 按资源使用职务发明专利权的归属 “ 雇主优先” ” 发明人优先”职务发明规定的国际影响 我国关于职务发明的基本规定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 务发明 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 权归该 单位持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或 者个人所有。 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完 成的职务发明创 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企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 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 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所有。专利权的所有人和持有人统称专利权人。 1984 年 专利法第 6 条1984 年实施细则的基本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 1 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1984 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11 条我国关于职务发明的基本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2000 年 专利法第 6 条2001 年实施细则的相关修改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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