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人民医院新生儿救治中心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克州地区新生儿救治转诊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国卫办妇幼发【2017】40 号)、《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 号)和自治区卫计发《关于印发自治区危重新生儿转诊与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卫妇幼发【2018】11 号)的要求,我院成立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救治对象在我院辖区因各种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或其它因素造成危及生命安全的新生儿。二、强化组织管理(一)行政管理。为提高危新生儿救治工作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获得及时有效救治,及时协调救治相关工作,成立克州人民医院危重新生儿救治领导小组、院急救领导小组、院急救专家小组,承担医院辖区危重新生儿的会诊、出诊、咨询、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评估等任务,定期派员下沉到县市级医疗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和继续教育,提升基层危重新生儿管理水平和抢救能力,专家成员从医院相关科室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详见附件)。(二)机构部管理根据职能任务和服务开展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医疗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要求加强医院部管理,将危重新生儿救治工作纳入医院整体工作,建立“全院合作、多科联动”的救治机制,畅通新生儿救治“绿色通道”,规危重新生儿救治转运,全力保障母婴安全。三、完善急救网络我院作为克州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严格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心职责,加强产科、新生儿科质量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加强人才培养,落实技术规;确保达到地州级建设要求;挂救治中心牌匾,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急救,切实承担克州地区危重新生儿的接诊、转诊、救治和会诊工作,对交通不便、服务径较大的县市,建立跨地州协同救治机制,按照就近原则,将克州地区危重新生儿转运至临近的地州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依托包干自治区级新生儿救治中心(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积极与所辖县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协作联系,层层建立危重新生儿会诊、转诊、技术指导等双向协作模式。四、加强质量控制成立克州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管理委员会、质量控制组及危重新生儿救治专家组,成立新生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质量控制规,对各抢救病区的质量管理进行总结、分析并通报,并做好检查、监督、整改和评价工作。五、急救运行机制1.院救治建立院危重孕产妇与危重新生儿救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