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书一、驾驶员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措施,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加强自己的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安全生产。2、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活动,自觉服从企业管理,接受公司统一调度。3、不得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严禁违章操作,严禁酒后驾车。4、应急处置:保护乘客安全是驾驶员的职责,当行驶车辆遇有紧急情况时,必须采取积极避险措施,减少伤亡和损失。① 遇制动失灵:采用逐步减挡方式,通过发动机转速控制降低车速,当车速降到 15 公里/小时左右时,使用助车制动或者利用靠山、沙堆、下排水沟等天然屏障达到停车的目的,尽量减少损失控制损害后果;② 遇方向失灵:立即采取紧急制动,避免更大的事故发生;③ 遇车辆起火:立即停车,疏散旅客,并利用车载灭火器扑灭火源,必要时向过往车辆或报警求助;④ 遇其它特殊情况:如盗抢、违法治安、刑事案件、旅客发生疾病等,应积极组织司乘人员控制局面,选择最佳时机报警,防止事态进一步的扩大。5、对车辆转向、制动、传动三大部件经常进行检查、调整、坚固,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搞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例保检查,严禁带病车辆上路行驶,杜绝机械事故的发生。6、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经集团公司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考核后,方能驾驶公司指定的车辆。7、文明服务、礼貌待客、说话合气,不刁难旅客。8、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运行线路,擅自调整、交换班次运行时间。9、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向交管部门报案,同时向安统处、公司报案。10、驾驶员有义务保护乘客的人生安全,若有遇外情况发生,驾驶员必须尽力救助,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不得置旅客的危险于不顾,孰视无睹,冷漠无情。二、奖惩规定 1、全年未发生事故,并按规定参加安全学习和车辆保养的,按安统处规定给予奖励,并作为公司先进评比的主要考核条件。2、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承担交通事故损失 5%的安全罚款,承担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的 10%;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责的,承担事故损失 4%的安全罚款,承担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的 8%;发生交通事故负同责的,承担事故损失 3%的安全罚款,承担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的 5%;发生交通事故负次责的,承担事故损失 2%的安全罚款,承担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的 3%,超保险赔付范围以外的损失,全部由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