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管理规章制度教工行为准则——“十不准”1、不准在工作时间在校外兼课。2、不准组织以学生为对象的任何形式的收费、办班、补课。3、不准浓装艳抹,穿戴与教工身份不符的服装和饰物。4、不准在戒烟场所吸烟。5、不准在上班时间喝酒、搞娱乐活动。6、不准讽刺、挖苦和谩骂学生。7、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8、不准使用不文明的语言。9、不准放弃、排斥、卑视后进生。10、不准求在校学生或家长为自己走后门半私事和收受学生家长礼物和礼金。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细则一、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教育事业1、维护国家主权,爱护国家荣誉,不说有损于国格、人格的话,不做有损于国格、人格的事。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允许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仔细参加政治学习和升旗仪式等活动。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艰苦奋斗,自觉奉献,努力培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执行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4、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仔细实施素养教育,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诸方面进展。不要只重智育,忽视全面进展。5、做到仔细备课、仔细上课、仔细布置作业、仔细批改作业、仔细辅导、仔细考核。不得敷衍塞责和弄虚作假。6、努力掌握所教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仔细钻研大纲教材,了解学生实际,遵循教育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影响学生身心健康。三、努力学习,勇于进取7、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优化自身知识结构,更新教育观念,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主动适应教育改革和进展的需要。不得不思进取和误人子弟。8、仔细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类教研活动和业务进 修,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改实验和教育科研,勇于探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四、热爱学生,循循善诱9、热爱、尊重和严格要求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热情关怀、循循善诱,重视学生个性进展,制造和谐的育人环境,鼓舞学生立志成才,做学生的良师益友。10、面对全体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对后进学生坚持正面引导,热情鼓舞,不厌弃,不讽刺、不随意停课,不损害自尊心。11、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五、热爱学校、遵纪守法12、增强主人翁意识,关怀学校进展和办学目标的实现,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民主监督作用。不说有损于学校荣誉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