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教育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对中小学教育的影响教育法律和教育制度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法律依据和重要法律保障
我们提倡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假如谁违反法律,侵犯学校、老师和学生的合法权利,谁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时,学校和老师作为国家教育的具体实施者,还要遵守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各种政策和制度,否则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假如这些法律和制度都比较完善、法律规范、科学,那么学校和老师执行起来就比较顺利,工作也会开展的得心应手
而现实状况是,越来越多的中小学老师感到老师越来越难当,学生越来越难教难管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生本身,而在于现行的教育法律和制度存在诸多缺陷
这些缺陷给学校和老师工作设置了障碍,使学校和老师在许多方面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严重影响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教育事业的健康进展,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
对现行教育法律制度进行仔细梳理、修改、完善,使之真正成为广阔中小学校有效开展工作的指明灯和保护神,使我国广阔老师都能放开手脚,轻松愉快地工作,显得十分必要
一、现行教育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及其对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影响我国现行的与中小学教育有关的法律主要有《教育法》、《老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同时,作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教育部(国家教委)发布了许多部门规章,各地也制定了许多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规章,可以说,教育工作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这些法律和政策制度中存在许多缺陷,成为横在学校和老师工作中的一道道坎,给教育教学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碍
这种缺陷和阻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法律制度对学生重权利轻义务,保护过度,约束不力,造成学生法纪观念淡薄;而对学校和老师约束过多,权力过少,老师的尊严和安全失去保障教育法律也好,教育制度也好,对学校和老师的义务与责任规定得比较多,要求很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