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管辖权的进展现状摘要:网络案件管辖权是当今相关司法界和理论界面临的一个难题
在先前讨论的基础上,我们对我国网络民事案件、网络刑事案件以及涉外网络案件之管辖权的进展现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讨论,以推动我国相关司法实践和理论讨论的进展
关键词:网络管辖权;网络民事案件;网络刑事案件;网络涉外案件由于网络使用的随机性、网络空间的虚拟性、网络传播的广泛性以及网民行为的匿名性、模糊性等特征,互联网能打破空间区隔、地域区隔甚至行政科层,呈现出“无界”的特征
然而,在司法领域,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是“有界”的
①在互联网时代,司法界、理论界必须理清的一个问题是:“有界”的司法管辖如何裁定“无界”的网络案件
这也是本文写作的诱因所在
本文通过对相关法律规则和案例进行分析和解释,来展示我国网络案件管辖权理论和实践的进展现状
为此,本文首先对网络传播中的民事案件管辖权进行界定与分析,然后讨论网络犯罪案件的刑事管辖权,再次探讨网络案件中的涉外民事和刑事管辖问题,最后对文章进行总结,并试图提出相关问题的对策
通过对我国网络管辖权的进展现状进行系统分析,本讨论以期对我国相关理论和实践的进展提供必要的注脚
一、网络民事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的分工和权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民事诉讼的管辖可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协议管辖等类别
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涉及互联网的民事诉讼,在级别管辖上基本上是参照普通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规定进行确定的,因此在此文中不展开讨论
我们关注的重点是与网络民事诉讼密切相关的地域管辖和协议管辖
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指的是不同地区的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地域管辖分为两种,即一般地域管辖和特别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又称普通管辖,它是以诉讼当事人住所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