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安全保证书为加强新建房屋的质量管理售后效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销售的房屋在其结构、部位、设备、设施、配套及维修等方面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一、符合国家、省住宅建筑设计标准。二、通过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三、住宅交付使用时,主体结构和各部位、部件、设备、设施完好,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四、自住宅交付之日起,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期:1、地基根底和主体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2、屋面防水五年;3、墙面、厨房和卫生间防渗漏五年;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两年;5、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两年;6、管道堵塞两年;7、电器开关两年;8、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约定,楼梯扶手两年。〔以上部位、部件在保修期内,由本公司免费承担维修责任。〕五、因用户不遵照《房屋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六、有关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并在 15 日内妥善处理。报修地点:报修:七、如对本公司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属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可向攀枝花市建设工程质量平安监督站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裁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房屋质量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合同附件,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房屋质量保证书尊敬的住户: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新建的商品住宅。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您购置的路小区号楼单元第层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住房,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一、符合山东省住宅建筑标准及有关规定。二、通过市或〔县市〕质量监督部门核验,建筑工程质量被评为等级。三、通过市、县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竣工验收,小区〔组团〕配套设施齐全,到达标准,具备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条件。四、住房自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以下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1、房屋防水 5 年;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 1 年;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 年;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1 年;5、门窗翘裂、五金损坏 1 年;6、管道堵塞 2 个月;7、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 2 个采暖期或供冷期;8、卫生洁具 1 年;9、电器管线 2 年;10、水管线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为 2 年;11、地基根...